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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高职学校烹饪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3/18  阅读次数:1007  字体大小: 【】 【】【
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践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着力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充分展现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成果,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中国烹饪协会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在北京举办2011年全国高职学校烹饪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大赛以“文化创意、环保低碳、食品安全、社会应用”四大要素为主线,注重菜品创新、技术创新,鼓励学生开拓思维,培养学生低碳环保意识,突出食品安全教育,激发学生将知识技能转化为社会实际需求的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大赛充分展示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高职教育多年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彰显当代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大学生的才艺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烹饪协会
       2.承办单位: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餐旅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3.支持单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4.媒体支持:
       本届大赛将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中央及部分地方媒体进行报道。
       (二)本届大赛由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委会设仲裁组、评判组、宣传报道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4日-5日
       地点:北京·华北厨艺楼
       四、大赛项目及规程
       (一)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设团体赛,以高职学校为参赛单位,各参赛队由指导老师1名、在校学生5名组成。
       比赛内容包括:宴席设计与制作、宴席解说与答辩。
       其中热菜、凉菜、面点比赛成绩将计入单项成绩并排名。
       1.宴席设计与制作
       (1)宴席设计:参赛队须在报到当天提交一份宴席设计书,宴席设计书包含宴席主题、菜点设计、菜单制作、整体效果说明。
       (2)宴席制作:参赛队队员共同合作,完成整桌宴席的制作。参赛队自定宴席主题,用餐标准满足10人量,菜品种类及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热菜8道、凉菜6道、面点2道。
       比赛时间为240分钟。
       2.宴席解说与答辩
       (1)解说:参赛队指定一名选手进行宴席解说,解说时间4-5分钟。解说内容包括:宴席主题、设计理念、创新思想、菜品风味特点及营养搭配等。
       (2)答辩:评判组根据宴席展示和解说情况,向参赛队提问,由参赛队队员进行解答。提问内容以宴席为主,涉及与之相关的营养、文化、历史、艺术等领域。
       (二)比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团体奖和单项奖。
       1.团体奖
       大赛组委会根据总成绩,设特金奖、金奖、银奖,获奖比例分别为20%、50%、30%。
       2.单项奖
       (1)单项技能奖
       大赛将按照热菜、凉菜、面点分别进行单项评定,设金奖和银奖。
       热菜项目:成绩前50名选手,金、银获奖比例为2:3。
       凉菜项目:成绩前30名选手,金、银获奖比例为1:2。
       面点项目:成绩前30名选手,金、银获奖比例为1:2。
       (2)单项最佳奖
       大赛组委会还将根据现场表现情况,设置“最佳解说奖”、“最佳营养搭配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团队奖”、“最佳宴席设计奖”和“最佳指导老师奖”等六个单项最佳奖,及“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
       五、报名须知
       1.参赛资格。各参赛队指导老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学生为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大赛不分年龄、年级和性别。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团队,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2.各参赛队由所在学校负责统一报名,原则上每校不超过两支参赛队。报到时提交参赛队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1份,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名。
       3.大赛秘书处联系方法:
       地   址:北京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
       (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
       电   话:010-66034560       传   真:010-63280015
       联系人:姜婷、阎希娟       网   址:www.ccas.com.cn
       六、其它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集。参赛队无须交纳任何参赛费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原则上参赛队比赛所用原、辅料及餐具自备。
       请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比赛。其他相关事宜,可向大赛秘书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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